醉駕超標近4倍 梁漢文判服務令停牌2年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04/06 14:56
最後更新: 2018/04/06 15:05
歌手梁漢文於今年1月凌晨涉酒後駕駛被捕,其呼氣酒精濃度超標近4倍。梁漢文早前承認1項酒後駕駛及1項不小心駕駛罪,索取了社會服務令報告後今判刑,辯方指出再沒有求情陳詞。裁判官遂指,基於被告梁漢文承認控罪、無案底及報告正面,判罰款1,500元,須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2年,停牌期間的最後3個月須接受駕駛改進課程。
被告梁漢文(46歲),被控於今年1月23日在香港花園道與羅便臣道交界,在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,以及在相同日子及地點醉駕,其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氣中有80微克酒精,超過100毫升呼氣中有22微克酒精的訂明限度。